“河北”“自行车”,这两个微不足道的词语,却改变了2个家庭。
8月11号,一个未满12岁的未成年人,骑着自行车快速行驶,被一辆汽车撞倒,不幸身亡。事后,驾驶员却因过失致人死亡罪
被刑事拘留。
当网友问为什么这个驾驶员是过失致人死亡罪,而不是交通肇事罪?警察却说,事发地点不是在经过验收的道路,即不是道路。那么案发地既然不是道路,那就不适用交通肇事了。
但是好多人发现,这条路上天天都有好多汽车行驶;况且一条马路是否通过验收,谁又能知道呢?
据说被撞的父亲,多次拒绝网友的不让孩子骑自行车的要求,甚至还说:“这又不是你家孩子,怎么管是我的事。”现在灾难到了,说什么都来不及了。
希望法院能给出公正判决!
刘郎
骑车果然太危险了 小孩子的行为 多半责任来自于父母
Mcenahle
@刘郎 : 子不教,父母之过
棋
孩子他爹也是心真大 小孩那么小就到机动车路上还骑那么快 出事了不想想自己有啥问题 司机真的很无辜 换做任何一个人来都反应不过来 自行车群体本来就占用人家车道 就得让着机动车 机动车时速53没有任何问题
Mcenahle
@棋 : 是啊,据说现在孩子的爸爸已经后悔了,但是有何用呢?
晚夜
判的太严重了,应该给司机罚款200,把孩子爸关进去
Mcenahle
@晚夜 : 就是就是